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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阳高县人民法院开展《大同市长城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作者:阳高法院  发布时间:2022-05-14 12:56:42 打印 字号: | |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阳高县人民法院

开展《大同市长城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近日,《大同市长城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会在阳高县人民法院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锦,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任国鹰,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洪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姜荣,县委常委、副县长宋桂珍,县人大副主任何昌利,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屈胜肖及与长城保护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调研组听取了宋桂珍对阳高县境内古长城遗址的现状、周边环境及保护古长城遗址存在的实际困难的详细介绍,姜荣及长城乡、龙泉镇等与会人员针对《大同市长城保护条例(草案)》中的具体条文,结合古长城遗址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交流座谈,并提出了相关建设性意见、建议。

屈胜肖就阳高县人民法院开展基层立法联系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汇报发言。屈胜肖表示,阳高县人民法院是全市基层法院中唯一一个被市人大常委会确立的基层立法联系点,自2020年10月以来,始终立足基层立法联系点职责,充分发挥法律适用机关的职能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积极配合市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征求地方性法规草案意见和建议。下一步,阳高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珍惜荣誉和平台,以此为契机,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继续深化对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的认识,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快推进罗文皂法庭作为长城保护法庭的设立工作,将立法、司法、普法相衔接,充分发挥司法实践对立法的推进作用。


调研组充分听取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并对我院开展基层立法联系工作的情况予以肯定。调研组指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长城保护条例》的各项规定,解决我市长城保护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对此次调研中各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调研组将认真讨论研究,努力使条例更加科学、更趋实际,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希望各部门各尽其责,本着对历史负责、对群众负责、对未来负责的态度,有序推进立法进程,确保立法任务按期完成。




 

 

责任编辑:张希